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
验收监测表
洁承环监验字(2019)第027号
项目名称: 宜华木业阆中产业基地建设项目
委托单位: 阆中市宜华家具有限公司
四川洁承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十月
项目名称:宜华木业阆中产业基地建设项目
承担单位:四川洁承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签 发:
审 核:
报告编写:
项目负责人:
四川洁承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金牛区兴科南路3号4-5楼
邮 编:610037
电 话:028-61989361
传 真:028-85113372
宜华木业阆中产业基地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19年10月29日,阆中市宜华家具有限公司在阆中市组织召开了“宜华木业阆中产业基地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会,参加会议的有验收监测及报告编制单位四川洁承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环评单位西南交通大学环境评价中心、设计单位四川锦达建筑勘察设计有限公司、施工单位四川蜀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及特邀环保技术专家组成验收组。
验收组根据“宜华木业阆中产业基地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阆中市宜华家具有限公司投资60000万元新建“宜华木业阆中产业基地建设项目”。项目选址于阆中市康美大道与双凤街交叉口,占地面积500亩,建设办公及服务用房、生产及仓库类用房、职工宿舍、职工食堂、生产车间等。建成后生产规模为年生产高档实木家具6万套。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14年11月西南交通大学环境评价中心编制完成《阆中市宜华家具有限公司宜华木业阆中产业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4年11月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川环审批[2014]605号文对本项目进行了审查批复。于2019年9月至10月进行了现场验收监测工作。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6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540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5.9%。
(四)验收监测范围
主体工程(备料车间、组装车间、喷涂车间、包装车间)、辅助工程(化工品仓库)、公用工程(供水、供电、厂区道路、绿化)、环保工程(预处理池、隔油池、沉淀池 循环水池、危废暂存间、废气处理系统)、办公及生活设施(办公楼、门卫室、食堂、职工宿舍)、仓储及其他(成品仓、原料仓库)。
三、环保设施建设情况
环保设施及措施基本已按环评及批复要求建成和落实。环保设施及环保措施为:
(一)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包括生产废水、生活污水两部分。
生产废水主要为锅炉尾水、喷漆房水帘废水、生产区清洗废水。锅炉产生的尾水排入市政雨水管网;喷漆房水帘废水经絮凝剂沉淀处理漆渣,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废水循环一定期限后产生浓缩水,浓缩水作为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生产区清洗废水经厂区污水管网排入厂区预处理池处理;生活污水与经隔油池处理后的食堂废水一起进入预处理池,处理后的废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二)废气
本项目大气污染物主要为锅炉燃烧废气、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实木胶压工序废气、喷漆废气、烘干废气、食堂油烟、汽车尾气。
(1)锅炉燃烧废气
本项目设置有一台10t/h的生物质燃料蒸汽锅炉和一台6t/h的燃气锅炉为原木烘干及喷漆后产品烘干提供热蒸汽。生物质锅炉燃料为生物质成型燃料(由本项目产生的边角废料、木屑、粉尘制造而成)。燃烧废气经火星捕集器 布袋除尘器 40m高烟囱排放。燃气锅炉燃料采用天然气,天然气属于清洁能源,燃烧废气导入40m高烟囱排放,燃气锅炉备用。
(2)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
a、原料运输及装卸过程产生的粉尘
原料运输车辆在运输过程和原料装卸过程中有扬尘产生,通过洒水来降尘。
b、备料车间产生的粉尘
制材工序会产生大量的粉尘,由于生产设备均为全封闭式,所以粉尘均为有组织排放。备料车间各个产尘设备点均设置有集气罩,产生的粉尘统一通过密闭的气体输送管道,收集后经中央除尘系统处理。实木在备料和机加工等工序处理过程中有大量的粉尘产生,由于生产设备均为全封闭式,所以粉尘均为有组织排放。各个产尘设备点均设置有集气罩,产生的粉尘统一通过密闭的气体输送管道,收集后经中央除尘系统处理,最终经15m高排气筒排放。
c、涂装车间中人工打磨产生的粉尘
项目涂装车间中设有打磨房,对烘干后的产品进行打磨,打磨产生的粉尘经涂装除尘系统进行收集,收集后由中央除尘系统进行处理,最终经15m高排气筒排放。
(3)实木胶压工序废气
本项目木材胶合主要为冷压、拼接、指接,使用的胶黏剂为拼板胶,组装工序使用胶黏剂为白乳胶。在生产工程中会有少量有机废气产生,通过在车间安装换气扇等设施,将废气排入大气。
(4)喷漆废气、烘干废气
本项目共设三条喷漆线,均为全实木喷漆线。项目三条生产线各有一个涂装车间。喷漆废气经水帘处理后通过活性炭处理再经水洗,最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烘干废气经收集后通过活性炭处理再经水洗,最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5)食堂油烟
由于食堂使用天然气,项目使用清洁能源,污染物较低,对大气环境污染较小。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由专用烟道引至楼顶排放。
(6)汽车尾气
项目营运期内会有小型汽车进出项目区,车辆驶入、驶出时排放少量尾气,其中含有少量co、ch、nox等污染物,呈无组织排放。
(三)噪声
噪声主要来源于砂光机、冷压机、除尘器风机、空压机等设备噪声。通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距离衰减、选用低噪设备等措施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体废物分为一般废物和危险废物。一般废物有生活垃圾、边角下料、木屑及残次品、布袋收集的除尘灰、锅炉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灰、包装垃圾、生物质锅炉炉渣、废油脂;危险废物包括漆桶、胶黏剂桶、废活性炭、漆渣、浓缩水。生活垃圾、包装垃圾由阆中市环卫部门定期收集清运;边角下料、木屑及残次品、布袋收集的除尘灰用于制造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灰送垃圾填埋场处理;生物质锅炉炉渣外卖附近农户,用作肥料;食堂餐饮废水产生的废油脂交阆中市裕龙实业有限公司处理;漆桶、胶黏剂桶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交四川西部聚鑫化工包装有限公司处置;漆渣、浓缩水、废活性炭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交四川中明环境治理有限公司处置。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1、废水
废水总排口所测悬浮物、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动植物油类的排放浓度及ph值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要求;氨氮排放浓度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31962-2015)b级标准要求。
2、废气
生物质锅炉烟囱监测口所测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标准;在有机废气排气筒监测口所测苯、甲苯、二甲苯、vocs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均满足《四川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51/2377-2017)表3标准的要求;在中央除尘系统排气筒所测颗粒物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在项目食堂油烟监测口所测油烟浓度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最高浓度限值要求;在厂界四周所测苯、甲苯、二甲苯、甲醛、vocs的排放浓度均满足《四川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51/2377-2017)表5、表6标准,所测颗粒物的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3、噪声
厂界环境噪声测点所测昼夜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各项固体废物均妥善处理处置。
5、污染物排放总量
化学需氧量年排放量0.148吨,氨氮年排放量0.011吨,烟尘年排放量0.528吨,二氧化硫年排放量1.606吨,氮氧化物年排放量10.392吨,vocs年排放量0.871吨,均满足环评批复总量控制要求;甲苯年排放量0.081吨,二甲苯年排放量0.737吨均满足环评建议总量控制要求。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及现场调查情况,项目营运期污染物达标排放,对周边地表水、地下水、环境空气、声环境的环境影响不大。
六、验收结论
综上所述,阆中市宜华家具有限公司“宜华木业阆中产业基地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手续完备,环保管理符合相关要求,配套环保设施及措施已按环评及批复要求建成和落实,各项污染物指标均达标排放,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同意通过验收。
七、后续要求
1、加强环保设施的日常管理,保证其正常运行,确保污染物各项指标稳定达标排放。
2、完善危废暂存间应急处理池标识标牌。
3、健全废气处理活性炭和危废运行台账。
八、验收人员信息
详见阆中市宜华家具有限公司“宜华木业阆中产业基地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签到表。
2019年10月29日